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呢?

2018-05-02 来源 : 知乎实验室

  知友@豆子

  提这个问题的你,可真是聪慧。可是你聪慧,我朝廷官员更聪慧,早就识破了你的小九九。朝廷规定了,所有渔民腌制咸鱼,必须购买官盐。当然,你也可以用私盐腌。私盐贩子把盐贩出来,然后你买来腌鱼,变成咸鱼当私盐卖出去……
好吧,很多朝代的人,的确这么干过。你想到的,古代人民早想到了。

  渔民是要腌鱼的,这是为了防腐,否则卖不远。近处又都不缺海鲜,根本没法挣什么钱。一斤盐,盐户造出来,从头到尾,工本钱,朝廷就给十文。交上去以后,由朝廷专卖,则是每斤一百文至三百文。腌鱼五斤,需食盐一斤。每船打捞数百斤至数千斤鱼、数万斤(大船),以官价买盐,非倾家荡产不可。

  在很多偏远地区,非但腌鱼是奢侈的,就连自己吃都很奢侈。内地许多地方的百姓,根本买不起盐,平时吃饭就吃淡食。想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就让菜叶子沾一下盐巴,好让嘴里有点味。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民国。

  譬如贵州百姓吃盐,按照现在多数底层职工的收入来对比,一斤盐能卖到 70 块钱,这是毫不夸张的。

  

  现在超市一斤盐 2.90 元,当然也有贵一点的

  盐对人们其实是刚需,价格的昂贵,是朝廷人为制造出来的,盐一直是税收的大头,但其本身造价十分低廉。沿海,海关也是税收大头。盐本身又不是真那么贵,你难道还因为这个,导致渔民缴不了渔税?

  因此,我大清朝渔民腌咸鱼,不用买私盐,直接购买价格十分低廉的渔盐即可。

  政策当然考虑到了题主这样的刁民,刁民是十分聪慧的,故意冒领盐额。故而规定,渔民出海捕鱼,必须向海关报明鱼数,凭官方发的凭证去领盐。总之也不怕你多报,因为之所以让你报数,既是为了发盐票,也是为了根据你的鱼数征你的渔税。你还想通过腌鱼来多领盐,进行私贩,朝廷早就识破了你的诡计。

  所有渔盐,全部染红,易于与食盐辨别,清代和民国的渔政上,就是这么干的。腌鱼用不完的盐,得交到库里,有司替你存着,等下回你想用的时候才能用。但这里就有弊端,比方说实际操作起来,总会有一些偏差和错讹、见不得人的勾当。普通船发 2000 斤渔盐,小民截流 200 斤用于走私。相当于 3 块钱的盐,倒出去 50 块钱卖,一次就吞一万块。从官府嘴里抢肉,是一等一的重罪。

  除非你跟盐官有关系。这叫官倒。也可以不倒,而是取得某区域独家经营权,任凭你哄抬盐价,这叫盐商。不和内部人员合作,唤作私倒。

  钱镠、黄巢就是这种性质,纯属亡命之徒。但他们是盐枭,盐枭用不着假装腌鱼,而是直接和官府硬干,硬干久了,就有钱了,然后和衙门搞好关系,你就是知名乡镇企业家,县令吃席都得请你,特别有面子。像黄巢,家里世代贩盐,拥有武装,家境因为贩盐而十分殷实,乃是曹州知名人士。

  小民贩盐,就千奇百怪了。有用油纸包盐放船底走私的,有抢废弃盐滩贩私盐的,有假冒经商夹带私盐的,盐场的贫户起初很猖狂,后来把盐夹裤里、鞋底的也是有的。其他朝代,渔民打了鱼,你让他们买官盐,官盐那么贵,鱼都臭了,只能近处卖。不生在大清朝,沐浴圣祖阳光,没有渔盐这样的惠政,像题主这样用私盐腌鱼卖的,有的是。

  元代朝廷还专门为你这种做法制定了法律:诸犯私盐淹浥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

  不仅卖的有罪,买的,还有吃的,都有罪。不仅有用私盐腌咸鱼的,还有用私盐腌虾米、竹笋的,都是一群刁民。这叫防微杜渐,不让刁民钻空子。

  问:既然我大清朝官盐那么贵,腌鱼的渔盐这么便宜,那内地的百姓,为什么还是不买咸鱼呢?那买咸鱼,不就能吃上盐分了么?答:大兄弟,他要是能买得起咸鱼,他早就买盐吃了。

标签

  • 古代

  • 贩卖

  • 私盐

  • 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