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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这个名词术语,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称为"度量衡"...

>> 计量法律与技术基础
《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特点

  《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浙江省一部重要的民生法规,它立足本省实际、关注民生、直面矛盾,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突出计量问题,明确作出了一系列加大维权力度的规定,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顺应群众的热点诉求,注重解决百姓关注的计量问题,主要进一步加强了对通信、房屋面积计量和民用三表等的监督管理。

  2.建立了省级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把一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在用新型计量器具及时纳入强检管理范围,主要有: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救护车计价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含光电测距仪、电子经纬仪)。

  3.对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这一恶劣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第四十一条规定,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的,没收计量器具,并按照每台(件)计量器具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4.建立了以有计划逐步推进为特点的免费强制检定财政保障制度。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